全椒县马厂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0:39 来源:马厂镇人民政府
    【字体: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由马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全椒县马厂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0307400,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2022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导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府信息184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其中,发布财政资金信息类共68条,重点民生领域67条,农业农村类3条,其他各类信息共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主动公开0件。全年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审核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专人发布、专人管理责任等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经梳理,2022年我镇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按要求健全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标准设置目录。二是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自助查询服务。三是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板、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及时发布跟群众生活、交通出行密切的信息,通过多元化宣传,提高行政信息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规范信息发布原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对照上级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在2022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不能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的内容之一。

    2022年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社会评议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如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二是个别部门、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报送相关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和工作交流开展较少。

    下步工作改进,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制,督促各部门明确相关负责人,责任到个人,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积极参加、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同时也加强与其他乡镇的工作交流,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