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十字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十字镇纬四路龙腾三江小区42幢,电话:0550-5491068,邮编:2395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十字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镇中心工作,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年来,十字镇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十字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扩大公开信息量。积极利用各种载体,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运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信息时效性。
2020年,十字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8条,其中疫情防控信息10条,扶贫领域信息55条,“三公”经费、年度财政预决算方面信息26条,教育改革、征地拆迁、农业农村政策方面信息45条,重点民生信息280条,招标采购信息49条,发布信息其他方面信息463条。重点领域我镇涉及12个项目,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均已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十字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十字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把业务培训作为增强工作能力、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组织季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调度会,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知识,调度各部门季度工作落实情况,促进各部门间信息互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管理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和《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结合全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并且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新建了乡镇政务公开目录,按质按量的完成了我镇新旧版本栏目数据复制迁移以及目录更新工作。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新《条例》,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手册,通过培训交流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微信、QQ群等向公众宣传新《条例》。
(六)监督保障。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镇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七)创新举措。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室,细化工作任务并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和站所,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三是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所有模块分配给各位政务公开信息员,要求信息员于一周内将负责栏目信息全部审查结束,存在的问题汇总上报交由联络员统一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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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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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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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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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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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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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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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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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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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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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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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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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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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十字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办法》实施力度,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从建设法治政府高度来重视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