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石沛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21 来源:全椒县石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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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要求,由石沛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public/column/161055090?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沛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全椒县石沛镇人民政府,电话:5450001,邮编:2395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沛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公正、清晰、透明,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12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题信息260条,重要文件政策公开与解读11条,其他信息541条。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发布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

    (三)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

    2、确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

    3、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充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加强县政府网的石沛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跟进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目录内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建设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办公桌椅1套、电脑2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自助查询服务。

    (五)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定期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配合调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全力推动“两员合一”制度落地落实,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有力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效率性和正确性。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由镇纪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督查指导。

    四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七)创新举措

    一是做好专区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在为民服务大厅设政务公开专区。

    二是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对市长信箱、百姓热线等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转办,限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因人员分工调整,经主要领导调整分工后,我镇调整了政务公开联络员,新联络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是部分业务部门重视不够,不能及时提供需要的信息。

    三是部分公示信息编写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交流培训。对因人事变动新参与信息编辑的人员开展交流和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

    二是规范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和其他部门的配合交流,规范公开内容。

    三是提高信息质量。加大信息采集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和形式,强化信息发布监督审核,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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