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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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要求,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卫生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规划疫苗,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达到滁州市领先水平。   (一)2015年底,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

    (二)2015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7%以上、农村达95%以上;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三)2015年底,妇幼保健所的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达到一级妇幼保健院(所)的标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四)2015年底,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筹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填平补齐,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四、项目内容与实施计划

    (一)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住院分娩补助: 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整合中央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对所有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医疗补助,实现平产住院分娩免费。

    (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的每名新生儿22针次规划疫苗给予接种单位补助,用于建证、建卡、信息管理、冷链管理、宣传告知、实施接种等工作,不断完善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确保并努力提高接种率和建卡率。

    (四)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按照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民生工程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养护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人员培训,落实各项管理技术规范,推广适宜技术,拓展口腔保健、眼保健、生殖保健、心理保健、更年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早教等服务项目,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一)经费筹集

    1. 婚前健康检查经费。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1:1分担。
    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照活产数人均300元补助,同时,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3.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按照全市每年约5500名新出生儿童、人均接种22针次规划疫苗和每针次5元安排补助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
    4.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工作,明确市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实现妇幼保健机构“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整洁舒适、功能完好”的养护目标。

    (二)经费使用原则

    1. 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妇幼保健管理养护经费用于已建机构房屋和设备的管养。
    2. 婚前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由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服务机构垫付,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或季度)核拨。
    3.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费用发生时由疫苗接种机构垫付,同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按月(或季度)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 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共卫生、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 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住院分娩和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的管理。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服务机构和疫苗接种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以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3. 建立统计制度,定期组织考核。按照省民生工程的要求,定期上报工程执行情况。市卫生局和财政局将组织定期检查和考核。统计数据和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作为分配有关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市卫生局、财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并加大投入,加快妇幼卫生发展。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卫生、计生、财政、民政、妇联、宣传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健全网络,强化服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中心,规划今后几年的妇幼卫生和免疫规划工作,制订或修订明光市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扩大免疫规划,健全妇幼保健和预防接种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婚前保健、预防接种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活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市卫生局设立举报电话(0550-8092035),接收各类举报。实行重点信访事件实地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五)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利用各类节假日和宣传日,大力倡导婚前保健、住院分娩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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