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全椒县财政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农〔2022〕1292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部队农场、经隆公司、国有农场耕地种植户) | 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的各镇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及部队农场、经隆公司、国有农场补贴面积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 补贴资金 “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每年 6月前 |
0550—5025653 0550—502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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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财政局 全椒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全椒县统计局 全椒县国家统计局全椒调查队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农〔2018〕1115号) |
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 (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农户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镇政府汇总核查, 并上报,县财政局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的各镇上报的补贴数量,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拨入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每年 10月前 |
0550—5035530 | |
全椒县财政局 全椒县水利局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全椒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 实际种粮农民(含部队农场、经隆公司、国有农场经营户),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 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种粮农民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内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结果上报乡镇。乡镇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对村级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经乡镇政府及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局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各镇种粮补贴面积和确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拨入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账户。 | 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 原则上5月底前 | 0550—5025653 0550—502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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