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践行社会共治,推动我县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一批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员),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招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
二、基本条件
(一)生活在全椒县本地,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18-65岁,热爱消费维权事业,乐于为消费者服务。
(二)原在消费维权岗位工作,现已退休,愿意继续在消费维权领域奉献的同志可优先选聘。
(三)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消保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二)志愿者的义务:
1、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消费者学法、守法。
2、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参与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3、自觉维护消保委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5、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电子件。
(二)各成员单位上报给县消保委,由县消保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市消保委,由市消保委统一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
期间消费维权监督员(志愿者)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因违法、违纪、有损消保委组织形象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保委将予以解聘。
五、申请地址
全椒县消保委秘书处(县政务中心2号楼6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