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自然人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4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向失业保险机构报告失业情况;5定期接受职业指导;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四、申请材料:失业登记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明。
五、办理流程:1.申请。当事人提出办理失业登记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相关科室录入系统进行申请。
2.失业登记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B区6号窗口或各镇政务服务大厅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或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0550-501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