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优奖励】全椒中学班级表彰评选和优秀学生激励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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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中学班级评比表彰和学生激励评价制度暨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全椒中学班级评比表彰和学生激励评价制度。现对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做出统一规定。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理想远大,有进取精神,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良好;申报县级“优秀学生”必须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品学兼优,任班委(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一学期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申报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主任有着良好的思想和工作素质,善于在新的形式下探索和改善班主任工作,爱生乐教,循循善诱,工作受到学生、家庭及社会的普遍赞誉;班、团(队)干部热爱班集体,能主动参与集体管理,在各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同学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好,同时注重能力培养和全面发展;全班同学有着良好的行为习惯,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有益的活动;班集体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申报县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年度个人教师积分须在全校必须处于前1/2位次,并且多次荣获校级先进班主任。申报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年度个人教师积分在全校须处于前1/3位次并且曾荣获过县级优秀班主任(班集体)。

    二、评选要求及程序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在每学期政教处下发评比要求后,优秀学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部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在班级内部初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经全体学生投后产生,各年级负责督促班主任及时、认真地开展 “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

    2.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自己到政教处报名参加评选并提供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具体佐证材料,政教处将组织相关行政人员对参评班级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打分并最终确定当选或推荐名单。

    3.当选或者推荐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名单在最终确定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三天。在公示期间有任何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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