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6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4: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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