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1-02-2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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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持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分解责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责任制,出现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责任,还要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3.各学校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4.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班主任逐级签订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

    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

    6.认真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制、财务公示、校长承诺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8.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坚决制止有偿补课。此项工作作为学校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9.中小学教辅材料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

    10.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体育局学校各执一份

     

     

    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学校:

    责任书签订人:                责任书签订人:                          

    2021年2月15日             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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