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实录】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29 09:29
    【字体:打印

    主持人: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前来参加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经县政府领导批准,今天上午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县教体局副局长孙永勇,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人李平。我是县政府办公室 。

    首先,请县教体局新闻发言人李平介绍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

    李平: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今天县教体局在这里召开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双减”专班,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行政区域划分把全县为25个网格,分别由15个部门或乡镇担任网格长单位,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2.公开县级有关部门政策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接报即查,查必有果,立案查处两家私人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家庭作坊;

    3.经摸排,全县95个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72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56个,关停“无证又照”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25个,压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证有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4个,压减率达到100%。压缩14个有证学科类培训机构至1家(纯高中);

    4.1家机构剥离义教阶段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在指定账户缴纳最低保证金10万元。拆除非法培训机构门牌60个、户外培训广告牌45个,拆除广告约350平方米。

    以上是本次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新闻发言人。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

    融媒体中心记者:我是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有哪些,主要职责是什么?

    孙永勇(全椒县教体局副局长):

    1.行业主管部门

    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指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2.主要职责:

    (1)县教体局: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制定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办法,做好审批、监管工作。承担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2)县文旅局:负责制定文化艺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并做好审批监管工作。协助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3)县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并做好审批监管工作。协助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主持人:谢谢融媒体中心记者,下一个问题。

    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治理范围、重点任务是什么?

    李平(全椒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人):

    1.治理范围

    在全县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2.重点任务

    (一)依法清查

    1.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等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会同县公安局、民政局或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2.有照无证。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市场监管局将相关信息告知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科技局,并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等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由县教体局责令停止培训活动。

    3.有照有证。巳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由县教体局督促其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二)重点查处

    1.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课后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隐形变异情况。

    2.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对办学场所存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不具备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宿、存在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教学内容和宣传资料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影响政治安全的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立即停办整改、关停下架。

    3.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教育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4.查处不正当竟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内容,通过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师资力量、虚构升学率、虚构考题命中率、虚构教师教育成果、虚构学生成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5.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培训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时不标明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建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聚力整治。治理工作不是教体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审批监管职责,按照《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牵头联合职能部门执法;其他相关部门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日常管理,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形成合力才能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主持人:谢谢融媒体中心记者,记者朋友们,关于“关于《全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请大家全面、准确地报道和解读好本场发布会公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