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春节前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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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全椒县委办公室、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月12日印发了《关于春节前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全政办秘〔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背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务必要确保经济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县委、县政府需掌握规上工业企业放假复工时间

    依据:滁州市要求各县市区充分摸排规上企业复工复产时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有序做好复工复产,确保2023年工业经济工作能够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开门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全椒县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三、起草过程

    1.形成草稿。我局在参照省、市文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草拟了《通知》初稿。

    2.会议讨论修改。我局就初稿内容,提请分管副县长召开涉企部门意见征集会,我局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县政府会议研究审定。

    四、工作目标

    实现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开门红。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产值85亿元、增长10.5%以上,规上增加值18亿元、增长12%;完成工业投资94.3亿元,增长57.4%,其中:技术改造投资52.5亿元,增长33.6%。

    五、重点内容

    《通知》分四大点内容,第一点确定了一季度“开门红”目标;第二点正式成立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七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联系一个镇、园区的项目复工企业复产工作;第三点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第四点明确了工作要求。

    六、创新举措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镇促复工稳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把一季度工业生产和复工复产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实现2023年工业经济运行“开门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县经信局副局长池月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摸清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数据,收集整理每日复工复产数据并上报。

    各工作组负责联系区域内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项目复工企业复产工作;督查当地复工复产和一季度工业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1月13日前各工作组报送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春节放假安排,1月28日起每日报送项目复工、企业复产情况。

    八、咨询渠道

    联系人:肖刚

    联系电话:0550-50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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