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范围

作者:教体局站管 发表时间:2021-06-21 17:28 信息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的精神,为落实省、市招生管理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做好2021年全县小升初招生工作。

 招生范围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本《方案》规定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农村片: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初中。

1.马厂小学、黄庵小学的毕业生全部升入马厂中学就读。

2.古河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古河学校初中部就读。

3.二郎口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三圣中学就读。

4.新兴小学、章辉小学毕业生升入章辉初中就读。

5.十字小学、陈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十字中学就读。

6.石沛小学毕业生升入石沛中学就读。

7.白酒小学、六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六镇中学就读。

8.大墅小学毕业生毕业升入大墅中学就读。

9.武岗学校小学毕业生、中心小学毕业生升入武岗学校就读。

10.赤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入赤镇学校就读。

11.西王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入西王学校就读。

12.管坝学校、隆兴小学毕业生升入管坝学校就读。

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二)城内片:县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襄河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城东中学5所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儒林外国语学校(民办)实行自主招生。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城内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今年城内各校学区划分仍执行2018年划定的学区。

1.襄河中学。

东:新华路、儒林路以西(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口、儒林路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南屏路以西(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南:内环南路以北(内环南路东至儒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屏一路以北(东至南屏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西:西襄河景观带以东(北至釜城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北:釜城路以南。(东至新华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2.全椒三中(含原八波乡学生)

东:东新襄河景观带以西,椒陵大道以西(东至新襄河大桥,西至站东路接点)

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北(东至广源路交叉点,西至县政府)

西:新华路、儒林路以东(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点、儒林路南至县政府),广源路以东(东至南屏山森林公园东广场,南至南岳东路交叉点)

北:北新襄河景观带以南(西至釜城路交叉点)

3.第四中学(含非城区原南屏乡学生)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铁路以北。

西:滨河路以东(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儒林路以西(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

北:屏一路以南(西至滨河路,东至南屏路),万利路路以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4.城东中学

新襄河(西至吴敬梓纪念馆东至新襄河大桥)以北,及原老城东乡区域。

5.第六中学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南岳东路,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万利路路以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西:儒林路以东(北至县政府,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万利路交叉点)

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南(西至县政府,东至南岳东路和广源路交叉点)南岳东路以南(西至广源路交叉点,东至站东路交叉点)

上述学区用于初一年级招生,对于转学学生将根据居住地各初中学位情况,如有多余学位方可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学生时参考上述学区。

学区生源判定标准及录取顺序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定义见民法通则)

2.城内户籍与居住地(以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在一个学区的,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户口在县城,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我们称之为“挂户”,“挂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择校,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3.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拆迁,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需提供户主连续缴纳的半年以上水电费或有线电视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居住在此的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只有城区户籍却无住房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户籍地址及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住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7.非城内户籍和跨县域外来务工子女(非城内小学毕业)如需在城内学校就读,家长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户籍证明(学生父母务工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暂住证明;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视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8.返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个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申请,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9.现役军人子女、英烈或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今年仍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号)和《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要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10.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如果城内学校学额满员将安排靠近城边的公办学校就学。

11.录取的顺序为:先安排“两个一致”的学生,再安排有城内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三安排农村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四安排在城内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附件:全椒县城区初中招生划区区域示意图(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