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待政策

作者:教体局站管 发表时间:2023-02-10 14:54 信息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7.公安系统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考生加分参照《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军人子女中考照顾政策一类标准执行。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考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考生加分参照《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军人子女中考照顾政策二类标准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在灭火救援一线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标准参照《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军人子女中考照顾政策一类标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其他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军人子女中考照顾政策二类标准执行。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