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第二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次竞赛有序推进、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技能竞赛由全椒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联合主办,全椒县餐饮烹饪协会承办,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协办;成立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各项赛事工作。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表彰工作;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竞赛的宣传、推荐人员参赛并协助资格审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竞赛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全椒县餐饮烹饪协会具体负责制定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技术文件,负责竞赛场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负责竞赛裁判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进行,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协助做好各项赛事工作,参与竞赛结果的复核。
二、竞赛职业(工种)
本次竞赛的职业(工种)有2个,分别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每个竞赛职业(工种)报名人数不少于20人。
三、竞赛时间
2023年5月2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竞赛地点
颐和•儒林宴酒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参赛对象及组织形式
1、凡在我县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专业两年以上的餐饮企业(含机关食堂、乡村名宿、农家乐、早餐店)在岗职工、社会从业人员皆可报名参赛,已获得滁州市及以上“技术能手”的不再参加本次大赛,已取得参赛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3、全县10个乡镇均需组织一只代表队参赛,各镇及有2名以上选手参赛的单位需确定1名非参赛选手作为领队,负责组织联络。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5日。
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5号楼218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报名联系人:王鹏程、石启玉 联系电话:5188650。
报名邮箱:rsjzjg2022@163.com。
报名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2、个人电子档照片1张(像素为宽200、高280,蓝底,大小不超过200k,jpg格式,以身份证号进行重命名)和纸质2寸照片2张(与电子档照片同底);3、单位盖章的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4);4、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请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费用:本次大赛免收参赛费。
七、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内容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要求进行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和新技术方面的内容。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两项成绩均为百分制),理论知识采取笔试方法,操作技能采取现场考评的方法进行,按照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大赛名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和选手比赛自备工具清单将在全椒县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发布,请各比赛选手自行下载。
八、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每个项目的奖励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1、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是高级工的不再晋升。其中,成绩排名前10%的选手,直接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是技师的不再晋升;成绩排名在11%-20%且持有高级工证书的选手,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是技师的不再晋升。
2、授予荣誉称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报请滁州市人社局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前10名的选手授予“全椒十佳徽菜名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职业(工种)前10名的菜品授予“全椒十大招牌菜”称号,并在其代表的参赛单位(必须有实体店)进行挂牌并发文通报表彰。
3、颁发优秀组织奖:竞赛组委会按照单位推荐的参赛选手获奖等级的数量统计总分,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3分、1分,总分前6名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对在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承办、支持等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并发文通报表彰。
4、给与物质奖励:获得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1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的选手(2人)奖励1500元/人,三等奖的选手(3人)奖励1000元/人。本次大赛无专车接送,所有参赛选手自行前往竞赛地点,凡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的选手(包含领队),给与交通补助100元。
九、其他事项
本次竞赛耗材、宣传、命题、考评、劳务、选手保险费、选手奖金及交通补助等费用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支付,竞赛主办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
竞赛承办单位应制定《全椒县第二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安全应急工作预案》,报竞赛组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