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葛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9-06 10:53 字体【  

【案情简介】

葛某某被全椒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起诉至全椒县人民法院。因被告人葛某某家庭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全椒县人民法院通知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孙柏斌律师为葛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2023年2月11日,承办律师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该案主要案情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某经常在金沙集团网站上赌博, 后通过该平台客服了解到用银行卡帮平台刷流水跑分,可以按 照流水金额的1%提成。其便与被告人葛某某商定,二人平均出资向平台交纳收款保证金,获利平分。2022年3月,被告人何某某按照平合的要求缴纳保证金,被告人葛某某用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平台上,并按照平台客服的要求转账操作。平台将流水提成金额打给何某某。该账户资金交易频繁异常被封控。

后被告人何某某联结被告人汤某某,被告人葛某某联结被告人郑某某戴某某何某某葛某某联结被告人赵晖南,并告知四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支付网络赌博平台转账,并承诺每人一次给予200元不等处。被告人郑金风、戴某某、赵某某汤某某明知在网络赌博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持卡提供葛某某何某某二人使用。已查处葛某某等人的涉案账户账流水进账金额合计494.5107万元。其中葛某某提供1张银行卡,涉案账户转移涉案资金27.4625万元。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葛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而葛某某也自愿认罪认罚。通过认真仔细阅卷,承办律师发现检察院的认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开设赌场罪的主、客观要件看,葛某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二是葛某某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的情节。同日,承办律师依法会见了葛某某,经过阅卷、会见,承办律师对本案案情有了详细地了解,并制作了详细的辩护方案。

【辩护意见】

2023年2月27日,该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承办律师主要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从开设赌场罪的主、客观要件看,葛某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二、认为葛某某即便构成开设赌场罪,有坦白、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全椒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于2023年4月25日作出全椒县人民法院(2023)皖1124刑初40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葛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援助律师通过仔细地阅卷、会见受援人,找到案件突破口,从开设赌场罪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提出受援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宜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辩护观点,有效行使了辩护权,最终让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检察院指控的开设赌场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让受援人罚当其罪,心悦诚服,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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