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对付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来源: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10-30 16:11 字体【  

安徽省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

对付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6日,付某某通过美团外卖发布的广告应聘到该处工作,从事外卖骑手岗位,在全椒县县城内进行美团外卖送餐工作。同年6月28日上午,付某某在送餐过程中不慎摔倒,致右脚受伤,后经医生诊断为右胫骨干骨折伴腓骨骨折。

2022年9月,付某某了解到工伤案件且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其携带相关资料到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热心接待和解答,某某按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经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依法指派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平、何美娟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主动约见了付某某,听取了付某某的陈述,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做了谈话笔录,告知了其诉讼风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义务,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

案件承办之初,律师了解到全椒美团外卖平台的情况比较复杂,付某某作为美团外卖骑手与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成为案件关键。据付某某陈述,平时负责管理是注册地在全椒的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公司),但工资发放却是注册在合肥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但这两家公司与美团外卖是什么关系他不清楚。承办律师仔细核对了付某某提供的材料,发现了几点关键证据:1、付某某有按单位要求每日打卡,而打卡记录的归属公司是合肥公司2、因付某某有购买雇主责任险,在前期报销的时候,全椒公司发送了一份证明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在付某某的要求下又将该证明发送给付某某,此证明明确表示付某某系其单位员工,并列明岗位工资等情况,而该证明的落款也是合肥公司。据此,承办律师认为付某某与合肥公司应具有劳动关系。后向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确认用工主体责任,2022年11月17日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付某某与合肥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至6月28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2月17日,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付某某本次受伤为工伤。2023年4月6日,滁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付某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九级

后付某某得知合肥公司正在转移对公账户名下的财产,对此承办律师高度重视。及时向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并申请保全,劳动仲裁院为了付某某能有效落实保全措施,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3年5月12日,承办律师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全椒县人民法院7月25日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付某某与律师沟通,表示自己最低的赔偿金额为10万元。之后,律师再次与调解员以及公司对接本案的职员沟通赔偿金额,也提出某某的损伤较为严重,如其诉讼请求被支持,最终的赔偿金额不会低于16万元,既然公司有调解意愿,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能如此不切实际,本案的调解金额不能低于15元。经过多轮沟通和协调,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变化,本案的调解金额也确定14.2对于赔偿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单位于 2023年9月 30日前支付付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计14.2万元。

【案件点评】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新的用工形态劳动者如“外卖骑手”的数量大增,相比传统就业模式,骑手在劳动过程、从属关系以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外卖骑手大致分为三种:外卖平台直接雇用的骑手、自行注册的众包骑手以及区域代理商招聘的外包配送骑手。为了规避风险,代理商往往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方法来规避用工成本及风险,而骑手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水平低,导致骑手在遇到纠纷时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外卖行业系互联网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外卖送餐员作为新业态就业群体,随着外卖人员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也日益增多。相较于传统的劳动关系,新业态中的用工关系显然更为灵活,故劳动者在任职时也需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本案在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全力帮助下,依法维护了付某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救济弱者、匡扶正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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