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对付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来源: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4-03-15 11:36 字体【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6日,付某某通过美团外卖发布的广告应聘到该处工作,从事外卖骑手岗位,在全椒县县城内进行美团外卖送餐工作。同年6月28日上午,付某某在送餐过程中不慎摔倒,致右脚受伤,后经医生诊断为右胫骨干骨折伴腓骨骨折。

2022年9月,付某某了解到工伤案件且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其携带相关资料到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热心接待和解答,付某某按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经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依法指派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平、何美娟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主动约见了付某某,听取了付某某的陈述,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做了谈话笔录,告知了其诉讼风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义务,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

案件承办之初,律师了解到全椒美团外卖平台的情况比较复杂,付某某作为美团外卖骑手与哪个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成为案件关键。据付某某陈述,平时负责管理是注册地在全椒的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公司),但工资发放却是注册在合肥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何关系,与美团外卖平台各是什么关系,他不清楚。因付某某入职时间尚短,至事故发生时仅工作了一个月左右,所能提供的证据材料有限。承办律师结合付某某提供的证据及搜索、调取的相关证据,经过仔细研究,发现了几点关键证据:1、全椒公司与合肥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系同一人;2、付某某有按单位要求考勤打卡,而打卡记录的归属公司是合肥公司;3、因付某某有投保雇主责任险,在前期报销时,合肥公司应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了收入及误工证明,此证明明确载明付某某系其单位员工,并列明岗位、月平均工资、受伤时间及伤情等情况,而该证明的落款也是合肥公司。承办律师也通过保险公司拿到了相关证明文件。据此,承办律师向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付某某与合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2年11月17日,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支持了付某某的仲裁请求,裁决付某某与合肥公司在2022年5月16日至6月28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2月17日,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付某某本次受伤为工伤。2023年4月6日,滁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付某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九级。

后案件办理过程中,付某某得知合肥公司正在转移对公账户名下的财产,对此承办律师高度重视,及时向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并申请保全,劳动仲裁院为了付某某能有效落实保全措施,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便其可以直接向全椒县人民法院起诉。

2023年5月12日,承办律师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随案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全椒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合肥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账户冻结后,合肥公司从最初不愿支付任何赔偿变成主动联系承办律师沟通赔偿事宜。同年7月25日,全椒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付某某与承办律师沟通,表示扣除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之外,自己能接受的最低赔偿金额为10万元。之后,承办律师再次与调解员以及公司对接本案的职员沟通赔偿金额,也提出付某某本次事故的伤情较为严重,如其诉讼请求被支持,最终的赔偿金额不会低于16万元,既然公司有调解意愿,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能如此不切实际,本案的调解金额不能低于15万元。经过多轮沟通和协调,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变化,本案的调解金额也确定在14.2万元,对于赔偿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单位于 2023年9月 30日前支付付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计14.2万元。

【案件点评】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新的用工形态劳动者如“外卖骑手”的数量大增,相比传统就业模式,骑手在劳动过程、从属关系以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案作为典型的新业态就业群体劳动争议案,幸运的是受援人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抽丝剥茧取得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的确凿证据。即便如此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有效调解等一系列程序也增加了受援人的维权成本,所幸在法律援助“一援到底”的全力帮助下,依法有效维护了付某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救济弱者、匡扶正义”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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