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吴某与刘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7-06 16:44 字体【  

全椒县吴某与刘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202339日吴某步行至全椒县某路段时,被刘某驾驶的机动车撞成重伤,经全椒县某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的认定为刘某交通肇事后没有采取紧急措施,并且离开现场负全部责任。刘某系该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吴某与刘某亲属就刘某的民事赔偿金额发生纠纷,2023322日,双方到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县调解中心)交办入驻中心的全椒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交调委)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该交通事故的争议焦点是死者亲属提出的高额民事赔偿要求,并且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分歧很大。吴某亲属情绪开始激动,难以接受失去亲人之痛。并提出吴某亲属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刘某亲属没有到医院看望(因刘某本人已被刑事拘留),关心不够,态度不好,拒绝原谅刘某。而刘某亲属则希望吴某亲属能够谅解刘某过失行为,想从轻或减轻对刘某的处罚,又希望尽快达成赔偿协议,愿意承担依法应赔偿的金额。

调解开始后,县交调委调解员在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后。首先稳定吴某亲属的情绪,多次安抚受害人亲属的心理创伤,并劝其平定心态。另外再劝说刘某亲属,如果希望取得吴某亲属的谅解,达成赔偿协议,尽快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同时告知刘某亲属本次交通事故的严重性,根据相关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刘某可能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如果取得吴某亲属的谅解又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对刘某交通肇事的刑事处罚是至关重要的。要理解吴某亲属在心理和精神上受到的沉重打击,建议刘某亲属要向吴某亲属道歉和抚慰,与对方进行真诚的沟通。经过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做相应的工作,达成组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吴某亲属同意为刘某的交通肇事出具刑事谅解书,同意执法部门对刘某的交通肇事罪处以缓刑处罚。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做多轮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吴某亲属同意为刘某的交通肇事出具刑事谅解书,同意县法院对刘某的交通肇事罪处以缓刑处罚。

【案例点评】

1.本次案例关键是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赔偿金额的平衡点。在这起交通事故纠纷中,死者亲属是难以接受交通事故亲人死亡这一瞬间的现实,以此提出高额的民事赔偿要求。双方当事人见面之初,意见分歧很大,难以调和,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要对双方的分歧点进行正确疏导,说明刘某交通肇事罪的不利量刑情节。如果吴某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繁琐的诉讼程序都将不利于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关系,最终使双方都达成比较满意的人民调解协议。

2.关于死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计算,依法应该赔偿的金额要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和平协商。推心置腹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再多赔偿金额都换不回珍贵的生命。受死者亲属在面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悲剧时,往往都是悲痛欲绝,要多安抚受害方亲属;再告知对方的交通肇事是一种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犯罪,所承担的责任也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此次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经过交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使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同时也避免了一起闹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本次调解工程中,交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运用了‘冷处理法’和‘换位思考法’。调解开始时,由于吴某亲属在失去亲人的情况下,精神受到巨大打击,情绪是非常激动的,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适宜调解的,要运用‘冷处理法’。首先一定要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告知该交通事故发生的缘由,使其冷静下来,待其心平气和后,再切入主题;如果不先安抚其情绪,使其心态平稳,即使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再高,说的再合情、合理、合法,受害方亲属一时都难以接受,只有耐心劝说,正确疏导,调解才会有效果。对待肇事方亲属一定要运用‘换位思考法’,让其真正体会到对方的心理感受,考虑到一瞬间失去亲人的精神打击程度,正确引导双方去体会对方的心理感受。调解员在调解前一定要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拉近距离,最终让双方在相互理解、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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