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3-19 16:12 字体【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全复字20215

申请人:XX,男,19X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4112419XXXX,户籍地:安徽省全椒县XXXX村。

被申请人:全椒县六镇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任权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答复书》(六政信字[2021]25号),于2021316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综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及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答复书》内容,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答复书》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信访事项的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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