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不服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全复字〔2023〕62号)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12-12 10:57 字体【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全复字〔202362

申请人:xxx公司xxxx分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x号楼x商铺

法定代表人:xx,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8PQWENOW

委托代理人:xx,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施健,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1017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市监处罚2023281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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