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全椒县十届四次会议第1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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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陈本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提高我县公安机关辅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解决,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全椒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政〔201348号),我县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补贴构成。基础工资现1700/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负责对聘用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按30%标准核定发放,合格人员按20%的标准核定发放,基本合格人员按8%的标准核定发放,不合格人员不发放。聘用人员聘用期内,每工作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10/月。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聘用人员逐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为了合理提升辅警薪酬待遇,保证辅警队伍稳定,增强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栓心留人,促进辅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推动辅警队伍可持续发展。全椒县政府2020年第六期专题会议决定,将辅警年包干经费由31000//年提升至50000//年。尽管待遇仍有待提升,但对稳定辅警队伍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目前辅警队伍状况较为稳定。

    关于我县社区工作人员待遇问题:为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中共全椒县委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全椒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办字〔201924号)。办法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职级管理,增加相应职级补助。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增加相应岗位补贴。社区专职工作者参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您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全办字〔2019〕24号 关于印发《全椒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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