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马厂镇复兴村两个钢制香菇大棚面积4800平方米租赁(二次)对外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8:26
    【字体:打印

    全椒县马厂镇复兴村两个钢制香菇大棚面积4800平方米租赁(二次)对外招租公告

     

    为做好新一轮经营承包工作,有效利用扶贫资金的使用效力,充分利用我镇的地理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拟对其的“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面向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公司)进行招租,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3.每年必须对场内附属设施进行保养修缮,费用自理。

    4.同等投标前提下,具有相应运营管理及带动本地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经验的居民、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优先。

    5、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盖章);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盖章);

    ⑥报价函。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或现场现金支付(签字);

    ⑤报价函(签字)。

     

     

    二、招租概况:

    1、拟发包香菇大棚位于全椒县马厂镇复兴村(具体位置请向招标人索取)。

    2、此次为2018年2月建成的2个钢制香菇大棚面积4800平方米,位于原复兴中学前山,连道路、空地占地20亩,现场基本满足生产需要(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且不再调整中标价),不得进行对周边环境有影响和违法国家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承包期间如遇特大洪水或其他灾害导致香菇大棚、周边附属,造成承包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4.本次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5.出租期内,出租所在土地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6.出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出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出租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没收投标的竞租保证金。

    三、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价高者得;需在确定合同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金,同时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1、招租期限:10年(承包周期10年);

    2、最低报价:6万元/年(含土地流转费和苗木管理补偿费用)

    3、竞租人竞标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万元(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支付代理费1500元,不退)。竞租不成功的报名单位或个人在确定承租人后由招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并退还保证金(无息);竞租成功的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其2万元投标保证金将转为为履约保证金并交齐不足部分。

    4、每年12月1日前交清次年承包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四、报名及开标:

    无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开标会;2024年3月22日下午15:30在全椒县马厂镇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上述未尽事宜,以招租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书记   15385051118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马厂镇复兴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全椒县马厂镇复兴村两个钢制香菇大棚面积4800平方米租赁(二次)(1).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